JL-21 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
(京海策磁字 [2004 ]月付 号)
合同名称:磁县凤凰山水电站 合同编号:
致:水利部漳卫南局德州工程总公司磁县凤凰山水电站施工项目部
经审核承包人的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承包 [ ] 月付 号),本月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金额共计为(大写)________(小写)______ ).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请贵方在收到此证书后的___天之内完成审批,将上述工程价款支付给承包人。
附件:1、月支付审核汇总表。
2、
监 理 机 构:(全称及盖章) 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磁县凤凰山水电站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本表一式4份,由监理机构填写。发包人、监理机构各1份,承包人2份,办理结算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