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
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中心:
我单位: (单位名称),于 年 月在你处参加社会保险,有关人数和缴费基数等情况已按照《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3]82号)规定进行认真审验,现做出以下承诺:
申报参保的职工人数于本单位参保职工人数相一致,不存在漏参保等违规参保问题。
参保职工缴费基数标准均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申报,部存在少报、漏报、瞒报、虚报缴费基数问题。
申报增加参保人员和年度缴费基数调整时已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本人签字确认工作,并按规定存档备查。
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如发生与上述承诺不符问题,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单位公章: 单位法人:
年 月 日 年月 日
单位经办人员(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