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墙抹灰工程分包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按期完成分包施工任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分包合同。
一. 工作内容:
甲方将 工程内(外)墙抹灰工程分包给乙方,工作内容包括基层处理、找标高弹线、洒水湿润、抹灰饼和冲筋、搅拌砂浆、剔凿凸出部分的混凝土、清理室内所有的杂物、工完场清、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
二.单价及结算方式:
1.单价:外墙 元/平方米,内墙 元/平方米。
2.按每 层作为结算段,每层抹灰工程完成后,经验收合格,各方面工作都符合甲方要求后由项目部技术员核对工程量,签发结算书。乙方拿到结算书后,报送给项目经理部会计做工资发放表,随甲方自有工人同时进行发放。领取工资时,乙方须由操作工人亲自签字按食指手印领取,严禁代领。
三.质量要求、验收办法及处罚措施: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调配,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及甲方技术交底的要求认真组织施工,并达到规范验收标准。
2. 各道工序完成后需报经项目部技术员验收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若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耽误了工期计划,则该段工作量单价下调20%。
3. 抹灰砂浆配合比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员的交底拌制,严禁浪费材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200~500元。
4. 管道穿越墙洞、楼板洞用1:3水泥砂浆或细石混凝土填嵌密实;电线管、消防箱、配电箱安装完毕,应将背后部分钉好铁丝网。
5. 砖墙基层表面的污染部分应清除干净,并浇水湿润,加气砼块抹灰前应将墙面清理干净。如违反规定,视情况轻重每次给予200—500元罚款。
6. 分段分项工程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工长验收符合要求,并签字、认可后才能予以结算。
7. 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详见下表: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2 2
2 表面平整度 2 1.5
3 阴阳角方正 2 1.5
4 分格条直线度 2 2
5 墙裙、踢脚线上口直线度 2 2
四.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处罚措施: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带,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2.使用机械设备必须要用有责任心、有经验得人来操作,操作人必须具有机械操作证,严禁违章作业及冒险蛮干。
3.对于电动工具、电气设备、施工用电、生活用电,必须由项目部电工来维修,其他人员不得乱动,有问题马上找项目部经理或电工、安全员来处理,违章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4.高处作业时禁止打闹,所带工具用具必须有可靠的防掉落措施。
5.吊运砂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不能超重,防止出现其它安全事故。
6.严禁酒后作业,违者每人罚款200元。
7.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协助治疗并处理有关事宜,若安全事故是由乙方造成的,医疗费由乙方自负,重伤以上事故,罚乙方人民币三万元。
五.工期要求及处罚措施:
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人数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确保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已经确定的进度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时做如下处罚:
1.每个工期段达不到要求的,该段罚款1000元。
2.总工期达不到要求者,除按每个工期段罚款外,所承包的总工程量单价下调20%。
3.乙方连续两个施工段不能按期完成,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合同单价的20%结算,其余部分作为对甲方再招用分包队伍延期、窝工的补偿;或者,甲方自行充实施工人员,单价按合同单价的2倍计取,从乙方结算中扣除。
六.其它事项:
1.乙方必须自备钢尺、水平尺等工具用具。
2.乙方必须具有青岛市公安局颁发的“暂住户口证”。
3.乙方必须有相应的劳务分报资质,提供加盖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