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制度
社区矫正实施的最初原因是为缓解监狱罪犯过多而产生的压力。其目的是为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目 录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制度 1
一、 报到制度 1
二、 监护制度 1
三、 走访制度 1
四、 迁居制度 3
五、 请销假制度 4
六、 会客制度 5
七、 公示制度 5
八、 申诉制度 5
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方案制度
报到制度
矫正对象自法律文书生效7日内或自出监之日7日内到长期固定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如实汇报家庭情况等。司法所对矫正对象设定编号,填写《矫正对象登记表》,对其宣读矫正对象行为规范,责令其严格遵守。
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向司法所报到,汇报其所在位置及上周活动情况,思想状况。
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并汇报情况,监外执行犯罪视身体状况,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汇报情况。
监护制度
司法所要在矫正对象报到后20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矫正对象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
监护人的基本条件
应是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好友。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群众反映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