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确认书
甲方: 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现就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事宜确认如下: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双方于 年 月 日(下称“离职日”)解除劳动关系。乙方保证自离职之日起,不得再以甲方及/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并将任何可以表明乙方曾经为甲方员工的文件、资料、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委托书、胸卡、门卡、钥匙、名片、盖有甲方公章的文件或空白合同等)全部交还甲方。
乙方确认,甲方已经足额、按时向其支付工资、奖金、经济补偿金及各项保险福利,且乙方均已收到并对该金额无任何异议。
乙方应在离职一个月内将其个人档案及保险关系从甲方转出。自离职日起,甲方停止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截止到离职日,双方未结清的全部财物内容为: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税前离职工资 ¥ 元 , (社保、公积金及个税代扣代缴,以实际为准),以银行转账方式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双方应在约定的日期之前结清及/或归还上述财物。除上述财物外,双方不存在任何其他的财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