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药品盘点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管理状况,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该制度所称“存货”特指:仓库库存药品、药店陈列药品。
三、职责
1、仓库药品:由主管仓库负责人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药店药品: 由销售业务部负责组织参与大盘点实施工作,对盘点中发现问题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3、财务部:负责对大盘点过程全程监盘,对盘点计算结果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药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帐物处理; 每月对自行盘点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实存数与计算机结存数对照,短少由药店自行承担。
4、总经理:负责盘点盈亏处理的审批工作;
5、存货保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初盘工作。
6、各职责人员必须对本职责负责,盘点工作结束,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盘点结果真实。
四、盘点时间
1、药店盘点分为自盘和大盘点(公司组织实施的季度盘点)
①每月进行一次自盘(小范围盘点),由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