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合同期内为甲方提供办公用品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和服务内容: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服务内容:在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优质的办公用品配送服务。
订货方式和交货地点
甲方需要订货时,可采用传真订单、书面订单或网络信息传输形式向乙方订货,订货时应详细说明办公用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颜色、特殊要求及相关的配送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等。
因缺货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送达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以便更换替代产品。因延误通知造成甲方不能及时获得所需产品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须保证在收到甲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办公用品送抵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昆明市内。
包装及运输
乙方应为办公用品提供适宜办公用品运输的包装方式,办公用品采用密封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忌粗暴搬运。对于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破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乙方负责无偿将办公用品运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运输过程中,办公用品毁损、丢失及发生事故等风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办公用品运送至甲方提定地点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办公用品进行检验并办理相关办公用品移交手续。办公用品移交后,办公用品毁损、丢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办公用品运输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另计。
验收方式
乙方送货时,需附上送货清单,经甲方负责人清点验收合格后,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留底。
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与甲方需要的产品不符或是无法使用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进行退换。
产品在开始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及时向乙方反馈意见并停止使用,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问题反馈后,应立即作出产品更换处理意见,最终得到甲方的认可为止。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办公用品样品,样品封存在公司办公室,以便今后甲方正常验货。
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提供全部产品均为合同附件中所规定之原厂全新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如果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无条件负责更换。
收费标准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办公用品单价以合同附件的单价为准。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严格执行合同单价,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单价。
结算和支付方式
1、结算方式:每次供货验收合格后按实际供货数量和合同附件的单价结算一次,甲方以转账支票方式支付货款给乙方,如金额过小不方便结款可累计到下次。
2、乙方结算时,需提供等额正式税控发票办理财务手续。(备注:税金已含在办公用品单价中,甲方不另计)
第八条 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如包装破损、配件不全、质量不合格无法使用的及与甲方要求的品牌、型号、颜色有差异等),并可无条件退换多余的物品。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发现质量问题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到达现场,如因未能及时到达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非质量问题的办公用品退换:在不损坏商品的使用功能、原包装及不影响乙方再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无条件退换货。
乙方应提供有效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主动通知甲方。每批订单指定专人负责跟单送货,送货人应佩戴公司标志,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安排人员跟单送货,将作好送货情况交接表,以避免因更换送货人员而耽误退换或补货等的及时性。
环保和安全要求
乙方承诺所提供办公用品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在交货之前,乙方应就产品的品质、规格、性能、数量及重量作出准确和全面的检验,保证其产品不存在任何瑕疵。
如甲方发现乙方所提供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换货必须全新并符合合同附件规定的规格和性能。若换货仍不能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