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债权转让协议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邮编: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鉴于:
一、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已同意转让编号为 号 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且乙方已同意受让上述协议相关的所有债权、权利及其从权利。
二、本协议项下甲方所转让标的债权及担保权概况:
1、根据编号为 号借款合同约定,甲方向借款人 (以下简称借款人)发放贷款 万元,贷款期限为: 。
2、根据编号为 号合同约定,上述贷款由担保人 提供 担保(保证或抵押担保,上述抵押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3、该贷款到期后,借款人逾期未能按约偿还,截止 年 月 日,尚欠甲方贷款本金 及利息 元。
(或者:根据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出现合同约定的事由,存在可能逾期的风险或不能全部履行还款义务的风险,截止 年 月 日,尚欠甲方贷款本金 万元及利息 元。)
三、甲方将本协议项下债权、担保权及享有的追偿债权产生的费用债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基础上,遵循实际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受让甲方转让标的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及支付
1.1甲方将其对借款人 在编号为 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编号为 抵押合同(保证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转让给乙方,截至 年 月 日债权本金余额为 万元,欠息额为 元。
1.2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标的转让价款计: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
1.3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日之内,将前款约定的转让价款全额汇入甲方的下列银行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行
账号:
第二条 标的交割
乙方支付的全额转让价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之日起(出具附件收款收据),甲方向乙方办理标的如下交割手续:
2.1双方应就转让方实际持有的本协议项下标的的资产文件,诉讼材料、相关单据等指定工作人员共同清点、审查、核对。
2.2 完成清点、审查、核对工作后,由甲方向乙方指定的代表实际交付相关文件,双方应按本协议附件的格式和内容签署《债权文件收据》。
2.3在标的文件按照前款完成交付之日,双方应按本协议附件的格式和内容签署《债权交割确认函》。
2.4双方确认,双方就标的签署《债权交割确认函》之日,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及所附任何权益按照其现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三条 债权转让通知
3.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在标的交割完毕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和/或担保人转让事宜(见本协议附件)。
第四条 税费承担
本协议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其它交易文件的印花税,由双方依法缴纳与承担。
第五条 声明和保证
5.1甲方的声明和保证:
5.1.1甲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由甲方合法获得并如实提供。
5.1.2甲方为本协议项下标的资产的合法的权利人及/或受益人,有充分的权利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
5.2 乙方的声明和保证:
5.2.1乙方拥有签署、履行本协议以及本协议项下交易的必要授权和权利。
5.2.2乙方已就与债权转让相关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政策性文件等规定进行了充分和必要的研究及/或就此取得了充分和必要的专业咨询意见,并且自愿遵守该等规定并自愿承担因不熟悉或不能正确理解该等规定而引发的任何风险。
5.2.3乙方确认,本协议签署前,甲方已就标的的现状及风险向乙方做出全面、充分的披露和说明,乙方亦通过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现状及存在的各种瑕疵获得全面充分的了解和认可。乙方承诺愿意接受并有能力承担本协议项下资产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
5.2.4本协议一经签署,乙方即放弃以误解、欺诈、显失公平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本协议或申请宣布本协议无效的权利,并且一并放弃任何可能影响本协议效力的其他权利,包括在所受让的债权不能获得全部或部分清偿时,向甲方追索的权利。
5.2.5乙方承诺,乙方应尽职清收所受让债权。
第六条 保密义务
双方承诺,对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了解到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其他形式)以及本协议转让价格、转让条件承担保密责任,不以书面、口头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并不会利用其知悉的信息从事损害对方权益的行为。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转让价款,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乙方每逾期一日支付转让款的, 应按照本协议约定资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