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聘用合同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性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
或委托代理: 户口所在详细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通讯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鉴于乙方签署劳动合同时为在校生,乙方在甲方实习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实习试用期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特殊情况,试用期可延至六个月。
第二条 工作安排
甲方聘任乙方担任 部 职务。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派的任务。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四条 工作条件及要求: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要工作及学习环境。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乙方是甲方外派到上海复旦大学学习并工作的研发人员,乙方必须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乙方为甲方外派到上海复旦大学学习并工作的特殊身份,并且乙方在上海复旦大学学习和工作时间为约 年,乙方要对工作和学习期间所涉及到的与公司研发项目相关的学习内容及工作内容严格保密,并且工作和学习中的研发成果及发表的相关研发著作等均属于职务行为所有权甲方所有。甲方将与乙方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使用,共同产生约束力。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报酬依据甲方的经济效益,按甲方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每月 日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乙方实习期及实习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乙方正式工资数额约定:
乙方劳动报酬属于年薪制,第一年年薪为 万元,基本部分为 元,按月分解发放;绩效部分根据乙方的当年考核结果发放(含实习期及试用期);
第二年年薪为 万元,基本部分为 元,按月分解发放;绩效部分根据乙方的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第三年年薪为 万元,基本部分为 元,按月分解发放;绩效部分根据乙方的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第四年年薪为 万元,基本部分为 元,按月分解发放;绩效部分根据乙方的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第五年年薪为 万元,基本部分为 元,按月分解发放;绩效部分根据乙方的当年考核结果发放。
第六条 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自实习期届满并通过公司考核后为开始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从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应由乙方本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个人部分。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福利待遇: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的有薪假日。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制定的各项教育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
2、乙方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如实提供甲方内部管理需要的有关个人材料。
3、乙方如违反《员工守则》和甲方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乙方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4、乙方应恪守甲方的机密,如有泄露机密者即刻解聘,并按甲方与乙方签定的《保密协议》处理。
第八条 合同变更、解除 、终止、续订: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如有未尽事宜需变更合同内容时,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规定及时修改。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政策、法律 、法规 、规章发生变化时,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在聘用期内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者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或其它秘密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犯有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