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敦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
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本条例范围是指森林, 林木和林地及施工段内所有驻地火灾的
预防和扑救.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 各级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有
重要责任,各施工段都要在单位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例。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消防制度
{《1) 在现场设置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组织义务消防队。定期培训义务消
防员,做好培训记录。
(2) 现场消防车道不许乱堆乱放物料占用车道,保证消防车道畅通。
《3 )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村, 做到布局合理, 要害部门至少配有4具灭火器,
设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按规定对灭火器村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有效使用.
( 4) 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5) 动用明火,必须书面申领动火证,动火证由安全员批准限当日有效-
动用明火时索边必须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