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厂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结构。以北边两跨厂房南边为东西边界。办公用房 平米。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及办公用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前两年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办公用房月租金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租金为不含税价,如因乙方租赁该厂房所产生的租赁税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