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讨 书
尊敬的市纪委各位领导 :
我是.… ,1990 年 3 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工作。
2013 年,我领取了电话费和福利费 ;
在市纪委的这次专项检查中,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要是
从思想上放松了对自己财经纪律的约束,没有坚守住利益的诱惑
这些都是极其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是对自身要求不严格,约束不够
的集中表现,使市委、市政府的形象在人民群众当中受到了一定的
影响。事件发生后,我本人积极配合市纪委的调查,端正态度,实
事求是的谈清楚自己存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对违犯财经纪律领
取的现金予以全额清退,对已经发生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这些天来,我自己对自身存在的关于违犯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
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和反思。究其根本,谈其关键,在于平时对自己
放松要求,降低标准,没有将财经纪律和中央、省市委的各项规定
认真研读,没有对上级关于不能领取福利费和电话费等方面的规定
遵守好、坚持好。现在想起自己违犯财经纪律的行为,可真是千般
愧恼,万番悔恨
近日,我先后加强了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
规定、.…市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方面规定的学习,对照自
身行为和工作实际,深入剖析存在问题,从思想深处解决学习不够 ,
领会不够的突出问题, 真正让廉政政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入脑入心 ,
在思想上绷紧制度的高压线。期间,也得到市纪委领导的批评教育
与帮助,使自己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违犯财经纪律所产生的严重后
果。
现在想一想,如果对自己要求严格,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以
来各项关于财经纪律方面的要求,对自身提高标准,就不会犯下此
类错误。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事已至此,多说无益,唯有以此教
训为诫,以此事件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