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 条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今甲方 借给乙方 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用期共 个月。
利率为每月 %。
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 圆整,即¥ 元。
丙方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 年。
丙方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8、甲方与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