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预警等级
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空气预警办)根据每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数),在全市范围内发布三种空气污染预警(不含沙尘暴天气):
1.重度污染日预警:200<全市平均AQI指数≤300;
2.严重污染日预警:300<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3.极重污染日预警:全市平均AQI指数≥500。
(二)实施范围
桥西区、新华区、桥东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正定新区、鹿泉市、藁城市、正定县、栾城县。
四、预警工作程序
市环保局会同市气象局运用环境监测和气象观测资料,做好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编制空气质量预测预警简报以电子邮件报市空气预警办,并进行电话确认。市空气预警办根据简报确定预警等级并制定相关应急措施,报领导批准后通知各单位立即执行。预警应急措施按预警期限到期自动解除。
(一)当AQI指数1天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发布重度污染日或严重污染日预警,同时启动相关预警应急措施。
(二)当AQI指数1天达到极重污染(AQI指数≥500),且预测未来2天仍将持续污染状况时,市空气预警办当日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