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宣传部规章制度
部长:史鸿强
副部长:林欢颜、魏旗萌
2 2011年10月8日
宣传部部门规章制度
一、职能:
宣传部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各项活动以及社会、学校、学院热点的全面宣传工作。采用传单,海报,展板,网络宣传等传统与创新结合的宣传方式,让全校的同学了解我们的活动,向全校的同学展示我们的风采,从而不断扩大我院分团委、学生会的影响。
二、机构设置:
1. 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二名,干事若干。
2.部长负责宣传部的全面工作,协调部内各项事务,保证宣传部能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直接对主席团负责。
3.副部长协调协助部长搞好部内日常工作,以及和其他部的联系交流。直接对部长负责。
4.干事按能力特长、工作需要分为文字组、设计组、项目组,每组设组长一人,由副部任组长,组长有义务组织组员进行技术培训以及与其他组的交流。各组具体职能如下:文字组:采编、撰写各宣传海报、传单内容,要求有一定的文学基底。设计组:主要负责Photoshop设计、制作,以及手写海报的版面、字体、图画等布局设计。项目组:主要负责手绘海报的制作,要求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5.对某些在书法、绘画、电脑设计方面有专长,现已不在宣传部工作但对本部工作有热情的同学,由部长聘请他们为宣传部技术顾问,数量若干。他们不对宣传部负责,只是在某些活动中向他们寻求技术援助。
三、工作制度:
1.工作总则:效率优先,注重创意。
2.每次宣传方案,如具体形式,经费等由活动组织单位与宣传部协议商定。
3.部内各干事在考虑具体工作需要前提下,主要采取“轮换工作制”,另外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分组工作制”。
4.干事应在组长组织带领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部内分配的任务。
5.干事在每次工作完成后应做好善后工作,如清洁工作场所,妥善保管公家的笔、纸、颜料等物品,收回过期展板,做好创作展板人员记录等。
6. 每学期总结部内工作,表现积极、工作出色者,将给与物质和精神奖励;无故消极怠工者,将给予警告,多次警告无改过表现者,从本部除名。
四、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