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交通局局长2017年个人述职报告
2017年,我带领住建交通局干部职工坚持以区人大十六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不断加大城乡建设的力度,不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乡建设呈现平稳较快发展态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述职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依法行政
(一)加强自身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
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包头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全生产法》、《包头市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行业强制性标准,自觉接受人大及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在全局范围内采取召开以案说法会、组织集体学习、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住建交通行业法规和业务宣传。在自己学习提高的同时,在全局范围掀起了懂法、学法的热潮。年内共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7次,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2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
(二)加强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内部运行
在全局系统内实行财务定期检查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每年除了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外,我局对局属部门财务进行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对二级单位负责人实行离任审计,有效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履行好党组工作条例,始终坚持“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由局党组、领导班子充分酝酿、集体研究做出决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最大限度的发挥集体的智慧,截至目前,共召开“三重一大”会议10次。同时,针对我局职能较多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的情况,聘请法律顾问指导业务工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法律问题,将社会矛盾疏导到法律程序中去,为我局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地区安定平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年内共计审查法律合同82份,处理法律纠纷5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所辖领域严格执法
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相继开展了建设行业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多项专项行动,大力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不断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有效遏制了违法超限超载现象。加大对水上交通领域非法运输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渡运、“三无船舶”、船舶无证、违章驾驶和超载超限行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积极做好燃气行业经营审批、监督检查工作,燃气行业经营审批和燃气监察职能运行顺利。切实加强供热行业监管,组织好冬季供暖应急维修,保证了采暖期正常供热。截至目前,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471次,出动执法人员1700余人次,下达行政执法文书126份,排除安全隐患861处,行业监管领域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严格履职尽责确保全年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一)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对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突出
按照年初全区工作任务安排,2017年我局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建设工程、城市精细化管理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民生工程等城乡重点项目24项、40个单位工程,总投资38.386亿元,年内计划完成投资17亿元。截至目前,已开复工20项,累计完成投资10.27亿元。
(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发展环境逐步优化
完成了建新街雨污分流改造,实施了韩庆坝路、花园南路等11条道路建设工程,涉及道路长度8.4公里。开展了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对哈屯高勒路等9条景观示范街和10条背街小巷进行了店招牌匾、外立面及道路硬化改造,对城市重要节点、道路进行了城市景观亮化。实施了8座景观式公厕建设,完成了城区范围内的路灯远程监控和节能改造,对城乡99个站点进行了公交候车亭建设。结合全市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了“横街”东延项目,对横街东段进行了外立面综合改造。开展了创城、创卫工作,对全区市政设施进行了维修、维护,共计修复道路5.7万平方米,更换侧石2.1万米,疏通雨污管线1.9万米,清淤检查井、雨水井679座,维修路灯1024基,更换电缆1256米。完成了境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累计完成农村公路小修养护4536万平方米/7269公里,好路率达到65.9%。实施了梅力更小桥等3座危桥改造及6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三)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显著,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组织实施了二道沙河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