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事业单位招聘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备案制、合同制、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事业编制大家都比较了解,咱们今天就暂时不做过多的了解)四种方式的具体含义及区别是大家目前较为关心的问题。下面为大家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第一是备案制,指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我们可以把备案制理解为浮动编制,你在医院工作,医院的这个名额是你的,但是人事网查不到你的名字,这个岗位不属于个人,仅隶属医院。备案制人员的招聘方式和待遇等,与原事业编人员是完全相同的,但备案制定岗不定人,岗位还是编制岗位,但是人员没有编制。
备案制员工与事业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合同会到期的,双方可以选择续约或是解约。备案制使双方都具有一定的选择权,是事业单位逐渐收回编制的一种方式。
第二是合同制,从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属于合同工,是临时性质的招聘方式,不占用编制名额,合同到期之后,单位可以决定是否继续和你继续签约。当然,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和在编人员也是有差别的,福利待遇、薪资水平等等内容,都是根据签署的合同条款来决定的,没有特殊情况,合同不发生变化,那么你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也是不变的。
但是合同制有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相关待遇的是事业单位自己来制定标准,一般会比卫生局工资标准低不少。同时要补充一点,医院合同制职工是没有权利担任任何行政职务的。
第三是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是和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