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砖块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
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4、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5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
5、采用内脚手架时,应在房屋四周按照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设置安全网,并随施工的高度上升,屋檐下一层安全网,在屋面工程完工前,不准拆除。
6、砌块施工时,不准站在墙身上进行砌筑、划线、检查墙面平整度和垂直度、裂缝、清扫墙面操作,也不准在墙身上行走。
7、砌块吊装就位时,应待砌块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
8、已经就位的砌块,必须立即进行竖缝灌浆,对稳定性较差的窗间墙独立柱和挑出墙面较多的部位,应加临时支撑,以保证其稳定性,在台风季节,应及时进行圈梁施工,加盖、楼板或采取其它稳定措施。
9、在砌块、砌体上,不宜拉缆风绳,不宜吊挂重物,也不宜作其它施工临时设施,支撑的支承点,如确实需要时,应采取效的措施。
10、遇到下列情况时,应停止吊装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