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学校聘用教师合同书
甲方: 学校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聘用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聘用时间:自 年 月 日 起 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一旦受聘,需提供下列材料:两寸彩照两张、身份证、学历证及能证明自己资格的各种证书及复印件一封。
聘用期间,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包括排课、编印资料、后勤值日、教育教学活动等,积极工作,认真做好备课、辅导、批改作业、检查测试、教学分析与研究,定期向学校反映学生学习情况,严禁从事影响正常教学的事。
甲方在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违反本学校制度,教学质量差,未完成或不服从安排相关的工作,甲方可随时解聘辞退。同时乙方要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合同当年乙方的工资待遇定为底薪800元,并可享受学校规定的津贴福利和奖励。
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合同终止时,且乙方不必补偿培训费。
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
乙方合同期未满,不论何种原因离开本校,(除国家招聘外)否则赔偿甲方2400至3600元中止合同费;合同期满,提前两个星期安排工作交接手续,未安排好交接的,须扣除当月工资。
甲方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10、遵纪守法,遵守秩序:注意安全,个人安全自行负责;遵守学校有关教学、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