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数学(理科) 北京卷考试说明
(北京教育考试院 编)
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高校招生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的指导思想是: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试题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要求
数学科高考旨在考查中学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修订本)》和有关中学数学教学内容的调整意见,对考试内容的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说明如下:
1.知识要求
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四个层次,且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含低一级的层次要求。了解、理解、掌握为对知识的基本要求(详见Ⅳ.考试内容),灵活和综合运用不对应具体的考试内容:
(1)了解(A):对所列知识内容有初步的认识,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进行识别和直接应用。
(2)理解(B):对所列知识内容有理性的认识,能够解释、举例或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