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1、我方遵照原简略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所作承诺,一旦中标,我方愿意以
(大写): _哉拾玖万会任伍佰抽拾陆元 (于:293586 元 ) 人民币的
承诺合同总价〔简图投标文件之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投标单价和投标总
价),并按招标文件中工程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工程技术规范《标准) 和工程
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 昌西大道〈《八方包装有限公司) 临时用水工程
工程的施工、竣工。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10 ”个工作日全部完成并移交全部
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标准。
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详细投标文件,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 包括招标答疑会议纪要和有关补充文件。
-且中标,我方同意依照我方详细投标文件与你方招标文件签署合同。
投标单位: 江西省川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7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名或盖章)
2012年”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