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
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推动研究生学术研究工作,鼓励在校研究生选择具有创新性强及富有挑战性的理论研究或应用研究意义的学位论文课题,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研究生部特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并制订本暂行管理办法。
一、基金资助项目管理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在学校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实施。
研究生创新基金由研究生部负责筹集,并组织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
研究生部对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完成情况和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审核,并对基金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二、资助项目数量与额度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每年10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0.3万元,项目执行期限为1~1.5年。
三、评选原则及申报条件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评选原则是: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申报条件: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至学校规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日期之前均可申请。
申请者一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未结题之前不能申请下一个项目。
申请者的导师或所在学科必须具备保证项目研究顺利进行的基础设施以及前期研究基础。
四、评选标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
1. 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或现实意义;
2. 课题具有明显的创新内容,可望取得创新性成果或一定的经济效益;
3. 课题成果应反映研究生本人的原创性思想。
4. 课题有望申请国家及省自然科学基金的科研构想;
五、申报及评选程序
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由研究生提出申请,指导教师推荐。
研究生部每年9月份开始组织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及评选工作。评选程序为:
1. 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申请书》,一式两份及申请书的电子版;
2.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创新基金评审专家组(由5名相关学科领域的教授组成),评选出本学院的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后报研究生部;
3. 研究生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视具体情况再组织专家进行最后遴选;4. 10月中旬公布获得基金资助者名单。
六、经费使用
研究生创新基金专款专用,分期拨款,由研究生的导师负责管理。所有经费必须经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签字,经研究生部负责人审批后报销。
获资助的项目不得更换承担人。用于项目研究所购置的设备归学校所有,按学校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项目剩余经费退回创新基金。
经费支出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项目调研费用,包括资料的搜集、必要的差旅等方面的费用;
2. 与资助项目相关的小额度实验材料费用;
3. 学术论文发表的审稿费、版面费等;
七、课题拨款、验收与结题
1.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实行分期拨款。详见《关于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使用的规定》
2.项目中期检查与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相结合同时进行。申请人在中期检查前须将本人阶段报告和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根据课题进展情况和中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继续给予资助。
3.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4.接受该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与其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中,至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