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11 整 改 通 知
(京海策磁字 [2004 ]整改 号)
合同名称:磁县凤凰山水电站工程 合同编号:
致:水利部漳卫南局德州总公司凤凰山水电站施工项目部:
由于本通知所述原因,通知你方对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项目应按下述要求进行整改,并于 ______年__月__日前提交整改措施报告,确保整改的结果达到要求。
整改
原因
□施工质量经检验不合格
□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
□未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
□工程变更
□
整改
要求
□拆除 □返工
□更换、增加材料、设备 □修补缺陷
□调整施工人员 □
整改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整改所发生费用可另行申报
监 理 机 构:(全称及盖章)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磁县凤凰山水电站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