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措施计划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指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以改善劳动作业环境、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为目的,有计划地对劳动作业环境、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存在的缺陷进行较大改进,实现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目标、指标所做的项目安排。
第二条 安检科是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立项、编制以及实施过程的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 保卫科是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专项管理部门,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消防项目的立项、编制工作,负责消防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验收、考核工作。
第四条 技术开发公司负责本部门主管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方案设计。
第五条 计划科负责本部门主管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方案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立项及工程费用管理,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项目评审工作。
第七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编制与实施,并配合公司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在本单位的实施工作。
第八条 安措计划费用应不少于每年公司固定资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