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1.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房屋名称(楼、正厢、平、夏)
规格
等级
间
数
(间)
面积(平方米)
(平方米)单价(元)
年租凭金额(元)
门数(门)
窗数(眼)
地面质量(土、砖、水泥)
2.房屋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承租方使用居住。
3.租金交纳时间:
有国家统一规定租金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签订,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合同代表人双方协商议定。
4.房屋租赁规定: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对房产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将租赁房产转让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2)承租方有保护公共财产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