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制度
1、目的与要求
1.1 为加强临时用电的管理,避兔因不规范电气临时线的使用而
发生的触电、火灾等工伤事故或财产损失,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
规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临时用电审批、使用、撤销等内容。
1.3 本制度适应于项目部临时用电的管理。
2、职责
2.1 安监部是电气临时用电审批的主管部门,负责电气临时用电
的审批,建立台账、现场验收、检查等工作。
2.2 电气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临时用电方案,数设和撤除工作。
2.3 各使用单位负责电气临时线的申报,以及日常管理和检查工
作。
3、临时线的范围审批和拆除:
3.1 临时线是指因生产生活工作急需而架设的 380 伏以下,使用
期限在施工的电气线路。
3.2 需要架设临时线,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到安监部办理审批登记
手续后,方可架设。
3.3 临时用电的安装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项目部负责悬挂警示标志
采取防护措施,设专人维护检查修理,使用期满后由电气作业班组拆
除。
1
3.4 外来施工单位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 由该项目负责人组织
按规定办理手续,指派专业人员对线路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4、临时用电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