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甲方 (需方,买方):
乙方(供方,卖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货物
1、甲方向乙方采购的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产品供货价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产品无国家标准的,经双方协商确定;
货物交付
甲方需指派专人负责就订货、验货、取货、对账、结账等事宜与乙方进行沟通。若甲方有人员变动应及时告知乙方;
甲方应于每次要货日的前两天,将本单位所需物品清单及数量通知乙方备货,如大批量的要货应提前3-7天订货;
货物交付: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外包装当面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应立即联系乙方提出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三、货款结算
结款方式为转账或现金,按月结算。每月15日核对上月订单,乙方向甲方提供对账明细,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