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人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疫情的传播,认真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学校校(园)长全面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2、各班主任必须对本班的全部学生进行早、午体温两检和手足口三部位仔细观察,并作好记录;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进行电话病因追踪,做到每天一次,做好记录;对教室进行通风、消毒,并作好记录。体检内容包括检查:体温、观察相貌、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等情况,发现失职将追究责任。
3、各班班主任,要做好检查工作,如因工作失职、失误,将追究责任。检查情况及时上报,不得敷衍塞责,如果发现漏报、谎报、瞒报,将追究责任。
4、患手足口、麻疹等传染病的学生痊愈复学,必须持镇级以上医院证明。
5、患病学生,病情未得到控制提前到校上课,造成传染病流行,追究班主任责任。
6、如有班级未按要求上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流行,追究报告人及班主任的责任。
7、学校各班级、实习工厂、学生宿舍、及相关科室因消毒不到位造成学生传染的,追究消毒人员责任。
8、班主任要加强宣传作用,如果因为宣传不到位造成学生出现传染病情况,将追究班主任责任。
108.学生常见病、多发病、易发病等预防管理制度
1、学校领导要充分重视,班主任(保健教师)应随时掌握学生中这些疾病的流行季节发病规律和预防措施,并及时进行必要的事先或事后的处理工作。
2、凡发现班级中学生患有传染性质的疾病,班主任首先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领导,并迅速与家长联系。如要采取隔离措施,动员家长带学生回家治疗,学生病情好转,应持镇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经保健老师同意才能进班级上课。
3、保健教师有责任经常教育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不断增强战胜疾病的能力,注意清洁卫生,注意营养,增强体质。
4、教室内要经常开门窗进行通风,保持空气流通,特别是冬天,更要特别注意通风问题。
5、班级中如发现有较多患有某种流行性传染病,班主任要在课余或晚上对教室进行杀菌消毒。中午采用紫外线消毒灯消毒,下午放学后用八四消毒液喷洒消毒。
6、及时做好病情追踪记录和采取防治措施的情况记载。
109.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立即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2、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3、当同一班级的学生一天内有3个或连续3天内有5个以上学生有相似的发热等症状,学校需要在24小时内向教体办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当在同一宿舍,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学生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需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向教体办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教体办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10.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究制度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既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严格管理的常规工作,又是体现对学生的全面关爱,维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疫情的重要举措,特制订本制度。
一、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应认真按照学校晨检、午检工作的要求及时对学生进行晨检,对晨检、午检中学生高热或疑似传染疾病及时登记在晨检、午检表上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
二、学生因病缺课,班主任应对学生病因作具体记录,并对学生的病况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并填写《学生健康记录本》以便随时掌握,做到心中有数。
三、学生因患传染病而隔离治疗的,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要对其各方面予以关心。学生病后复课,班主任应查验医生开具病愈复课证明,并作记录。
四、对因病缺课的学生作好病因、缺勤记录,学校要认真登记备案,凡学生患各类传染病的,其复课要严格把关,必须查验医生开具的病愈复课证明,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方能允许其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五、《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表》与《晨检记录表》一并存档。以便跟踪处理。
111.学校晨午检制度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卫生部对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的要求,依照上级文件精神,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