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绝 密友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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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侈长达钢铁有限公司文件
慢讲长达发(2011] 5 号 签发人 : 吴长明
关于探亲假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 :
一、范围
1 . 公司管理人员。
2 . 车间班长以上管理人员。
3 . 学徒、临时用工和在试用期间者不享受探亲假。
二、条件
1 . 自转正之日或晋升之日起工作满一年。
2 .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
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3 . 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
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 . 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
5 . 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三、假期
1 . 探望配偶, 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10 天。
2 .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 , 每年给假一次 ,8 天。
3 .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 , 每两年给假一次 ,8 天。
4 .凡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应该在公休假期间探亲 ; 如果公
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 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四、费用
1 .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 ,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2 .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 ,由所在单
位负担。
3 . 中高层管理人员 ; 年满五十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