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
〔 〕 号
(填写答复人) :
填写申请复议的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向XX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XX复议机关已依法受理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你局,请你单位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对该行政复议申请提出书面答复(附电子文档),并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未提出书面答复,未提交当初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复议机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