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男方:某某某,1973年5月27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女方:李某某,1988年6月25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双方于2010年5月4日在成都市青羊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现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有关事项,依《婚姻法》的规定达成如下自愿离婚协议书,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男方某某某和与女方李某某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
1、双方于2012年7月2日生育有一个女儿某某,离婚后女儿由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男方每年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义务教育费)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在每年度的2月15日前付清,该款项汇至以下银行账户: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述款项付至孩子完成初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另,女儿的医疗费、参加培训班、兴趣班等费用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2、男方对女儿有探视的权利,女方应对男方的探视提供便利,女方应保障男方在女儿寒暑假假期均有与女儿共处的时间,且两个假期的探视期限不少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