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管理规定
签发人:时空谷人
第一条 为加强XX的园林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XX内的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XX的园林绿化管理由XX物业管理部统一负责。
(一)制订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二)管理与维护园林绿化设施。
(三)建立和培训园林绿化队伍。
第四条 XX所有人员都有爱护绿化成果和绿化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损害绿化成果和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
第五条 XX内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砍伐和移植XX的花草树木。
第六条 因经营、生活和交通事故造成绿化植物或绿化设施损失的,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负责赔偿。
第七条 XX内的庭院禁止私自种植花草树木,所有园林绿化必须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第八条 在园林绿化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 攀折花木、采摘花草、损坏草坪,在树木上乱钉乱刻、栓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