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汽车转让合同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购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车辆情况
1、车类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___;行驶公里: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初次入户时间: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____________;车辆保险险种及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车辆具备下列证件及备件(在方格里打“√”为示):
□行驶证正、副本 □购置税(费)证 □路费收据
□车船使用税标志 □定编证(使用证) □营运证
□机动车辆登记证书 □备胎 □千斤顶 □钥匙
3、甲方保证所有的车辆信息属实,车辆无事故造成车架或其他结构性损伤史。
4、乙方确认所购车辆的目前实际状况,不得以除上述3之外车况为由中途退车。
二、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转让车辆价款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车辆价款为RMB 元,车牌价款为RMB 元。
2、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甲方收款后,出具相应收据并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该车辆及其证件、备件。
三、过户及相关问题约定
1、甲乙须按合同约定及时把该车辆交付给乙方占用使用,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乙方的使用。
2、车辆于本合同签订日以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乙方无涉,签订日之后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就过户问题达成如下共识:
①双方约定该车辆继续挂靠在甲方的名下,并不立即发生实际的过户行为。若日后乙方要求为该车辆办理过户,甲方需无条件、及时地协助乙方办理。甲乙双方约定最终过户时间为 年 月 日。
②因甲方喜爱该车辆之车牌,故和乙方约定在其购买新车后,将该车辆车牌 转让甲方,同时甲方支付乙方购买新车牌之费用,完成该车辆上牌及过户手续。如购买新车牌之价格超出RMB 元,超出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
③如因相关政策及法律约束,无法按上述①约定转让车牌,则甲方将放弃该车辆之车牌,积极配合乙方完成车辆过户手续。
④日后车辆办理过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车辆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使用、出售、转让及报废等权利。
在未办理车辆过户期间,该车辆发生的法律关系与甲方无涉,均有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损坏、维护修理或被盗等)。
本合同签订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本协议签订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因车辆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故甲方的亲属对该车辆不享有继承权。
违约责任
甲方向乙方提供车辆的一切真实、有效、合法的手续、票据和证件,并对车辆来历及所有手续、票据和证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事后如调查发现甲方提供的该车辆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