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规划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xx市xx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审改办〔2015〕1号)文件精神,xx规划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原则,对照有关材料,认真组织人员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情况
为确保梳理对象全覆盖,xx规划分局将局属各科室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按照不同类别行政权力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弄清权力界定,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对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职权和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等11类事项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并以清单方式列举。经梳理,本部门共计梳理出行政职权6类,共计19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97项,“追责情形”共计77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对应的“责任事项”30项,“追责情形”23项;行政处罚6项,对应的“责任事项”36项,“追责情形”36项;行政征收2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