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协议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约定由甲方将位于 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双方的合同期限为 年,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由于甲/乙方 原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就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提前终止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 退回给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时退租,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达七天,甲方有权无偿收回 ,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计 元( 元整)押金。
四、甲方/乙方需支付共计 元( 元整)作提前解约赔偿金。
五、乙方在签订该协议后,于 年 月 日前,若无其他约定,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原有基础装修,如有破损,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