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大学学生请假条
姓 名
学号
院(系)班
所住寝室
号楼 室 床
辅 导 员
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辅导员意见(含请假事由核实情况)
院(系)
意 见
学工部意见
校领导意见
备注:
1、《三江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学生请假的批准权限:(一)学生请假两天以内,经辅导员签署意见,由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批准。(二)学生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经辅导员及院系学办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学工部批准。(三)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经辅导员及院系学办主任签署意见,学工部审核后报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长批准。
2、学生请假批准后应将请假条复印三份,原件交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复印件本人留存一份,交辅导员、宿管组各一份。学生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回校销假。
三江大学学生请假条
姓 名
学号
院(系)班
所住寝室
号楼 室 床
辅 导 员
请假时间
请假事由
辅导员意见(含请假事由核实情况)
院(系)
意 见
备注:
1、学生请假批准后应将请假条复印三份,原件交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复印件本人留存一份,交辅导员、宿管组各一份。学生请假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