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专业
2009级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是全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结构物的设计制造、研究、规划管理等的工程学科,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能适应21世纪船舶工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其主要目标如下:
1) 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
3)紧密跟踪和研究国际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的最新技术,为我国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及部门直接输送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研究方向
1)船舶建造与数字化设计
研究数字化船舶设计和建造技术,研究船体和船机优化设计;以国家钢制海船入级和建造规范CCS作依据,研究船舶与海洋结构物可靠性评价技术,建立评价体系,协助海事管理部门开展船舶及船舶机电设备性能评价和认证工作;研究船-机-桨参数优化,研究船舶动力系统及控制系统参数优化技术,研究船舶机、电、液系统及参数优化技术,为设计性能优异的船舶机电设备及系统打下坚实的基础。
2)船舶自动化系统设计与集成
通过研究嵌入式技术、总线技术、数据存储技术、人机界面技术等在船舶自动化系统中的应用,研制船用核心控制器和输入输出模块,设计适合船舶机电控制系统的人机界面,建立FCS架构的船舶自动化系统架构;以船舶电站为对象,采用具有船检认证的器件集成船舶电站控制系统,并研究船舶电站及控制系统特性,优化电网结构。
3)船舶与海洋工程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研究虚拟现实技术及其在船舶工程领域中的应用。重点研究:船体、船舶机电设备及系统虚拟样机设计和立体展示;通过对虚拟环境下人机交互技术的研究,研制轮机虚拟仿真操纵模拟器,研制船舶机电设备虚拟拆装虚拟训练系统,研制船舶及其内部结构的虚拟漫游系统,建立一套能满足海事部门对船员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的虚拟训练环境和评价体系,满足日益增产的船员培训需求。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者可适当延长,但累计学习时间最长为四年,对少数学业优秀、研究工作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缩短学期年限。前三个学期主要为课程学习,后三个学期主要进行学位课题研究、实践活动和学位论文撰写。本专业实行学分制,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20学分,学术活动5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7学分。
四、课程设置 (见附页)
五、中期考核
按照《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执行。
六、学位论文
研究生应在第三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并提交选题报告,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国内外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上至少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有CN刊号)。
七、培养方式
1、政治思想工作:由校、院共同负责,学院指定一名中青年骨干教师兼任研究生秘书或辅导员。
2、指导方式:采取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和研究生个人的特长与才能,注重研究生自己获取知识能力的培养。
3、培养计划的制定:研究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的需要,与导师组的教师共同研究制定硕士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一式四份,三份分别由研究生处、学院和指导教师存档,一份研究生自留。
4、课程学习:为使硕士研究生具有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熟练的实验操作技能,必须学好学位课程,并根据研究方向需要和研究生基础条件选读几门选修课程。课程学习方式,可采取课堂讲授、专题报告和讨论,或导师指导下的自学,阅读指定的书刊等方式,培养研究生独立获取知识,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无论何种方式,研究生都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者(学位课程成绩 70分以上,选修课程成绩合格以上),方可获得学分。
5、学术活动:为培养研究生查阅中、外文献,掌握所从事研究领域的学术动态,提高其论文综述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活跃学术气氛,要求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讲座、专题报告、小组交流及讨论会等。从第三学期开始,根据论文进度至少完成2次文献综述或读书报告。每在学术活动上作一次专题报告计1学分,其余学术活动每参加一次计0.1学分,在学期间至少应作两次专题报告。学术活动5学分。
6、实践活动:本专业实践教育包括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依专业方向必要时可安排一定生产实践。教学实践从第二学年开始,包括专业课部分的课堂讲授、实验课指导、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任务。实践教育环节合格记 2学分。已有一年以上大学教学实践或二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可免修,仍计2学分。
附表:
课程设置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 学科代码:082401
分 类
序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开课单位
学
位
课
公
共
课
1
自然辩证法
72
2
1
政法学院
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6
1
2
政法学院
3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