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湘 捷达出租小轿车晚班租赁给乙方,用于城市旅客运输。
第二条:租赁时间:甲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将 出租车晚班交付给乙方营运,合同期限 年。
第三条:租金计算:实行天天缴纳制。晚班捌拾元整。春运期间班费上浮10元。每天定在早上7点和晚上7点为交接班时间,双方必须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有误,如有特殊情况应先通知对方。延误时间下一班补上。
第四条:乙方缴纳甲方车辆风险保证金壹万元整,不计利息,合同解除后,双方结算剩余部份,由甲方无条件退给乙方。
第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车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由乙方负责。
1、擅自奖承租车辆转租、转让或转借他人驾驶的。
2、利用承租车辆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严重违反有关部门的规定或管理制度的。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要求乙方办理好驾驶车辆所需的一切证照。
(2)要求乙方在其营运时间爱惜车辆,保持车辆清洁。
(3)乙方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