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销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由乙方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上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
二、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外销售,由甲方承担产品的质量问题,并提供售后服务。
三、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价格给乙方供应货物,具体物资清单如下:
物资名称
型号
数量
单价
四、代销方式
收取手续费。乙方根据代销商品的数量和价格收取相应的手续费,其手续费为商品售价的5%。
五、代销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签订协议后,甲方不得擅自出售委托乙方代销的这部分物资;如要自行销售,需提前7天告知乙方,待乙方撤销电商平台上的销售信息后方可进行。
2、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3、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二)乙方的义务
1、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产品,因乙方过错造成产品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2、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在约定期限内未能销售完产品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5、乙方有义务为甲方维护公司的形象及甲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如有发现乙方有损坏甲方形象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
六、结算方式
乙方通过自有电商平台实现产品销售,产品销售款将通过支付平台统一进入乙方帐号,
待乙方收到了全部货款,且在规定的退换货期限内并未发生任何退换货行为后,乙方再按月将该月内所进行交易实际发生的净销售额(即商品总金额扣除优惠券金额、礼品卡金额、销售提拥、优惠金额、运费金额)结算给甲方。
七、发票说明
甲方将商品委托给乙方代销,此时商品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乙方。因此,乙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不开具销售发票。乙方销售商品后,开出销售清单,甲方根据销售清单开具销售发票。
八、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