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机械租用合同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税务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税务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甲方因承建 工程,需向乙方租赁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守约、公平、公正和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后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租赁时间: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
能耗
购买
时间
数量
月租金
金额(元)
预计租赁时间
1
装载机
龙工50
2
18000
7个月
2
装载机
厦工50
2
18000
7个月
3
装载机
青海重工20
1
15000
7个月
4
装载机
临工50
1
18000
7个月
5
装载机
鲁宇20
3
15000
7个月
6
装载机
雷沃50
2
18000
7个月
7
压路机
龙工20T
1
24000
7个月
8
洒水车
东风
2
15000
7个月
9
砼罐车
东风
3
24000
7个月
合计金额
大写(人民币):
二、租赁方式及试用期限:
1、租用时间:预计20 19 年6月1 日至20 19 年 12 月 31 日。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如未达到设备预计租赁时间,乙方不得以未达到合同签订金额或其他任何理由追究甲方责任。(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
2、机械设备进场试用期限为 3 天,在此试用期间内满足甲方工作需要,甲方继续租赁;否则,甲方通知乙方及时更换同类型设备,累计更换不得超过两次,设备更换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进出场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乙方设备仍不满足需要,甲方有权终止本租赁合同,且乙方不得收取本次租赁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进出场费)。
3、租用地点、工作内容:乙方机械租用地点 ,工作内容 本项目土石方工程及其他附属施工项目的日常调运、装载,负责施工区域洒水作业,路面碾压,混凝土运输等,具体以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安排为准 。
三、租金计算和结算:
1、租金计算: 包月租金按 15000~24000 元/月.台,按月租计算(从进场之日起满 30天 按月租计价),计费从机械到场之日起计算。如租赁时间不足 30天 ,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金,每日租金=月租金/ 30天 。
该机每月工作不得超过 280 小时,如超过,则超出时间按每小时月租金/280乘以超出的一半时间计费。
2、结算方式:在甲方当期计量款到位后,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或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设备租费,甲方向乙方开具甲方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审核签字生效的《设备租赁结算单》和《设备租赁结算申请支付表》作为办理结算的唯一依据。
四、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每期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 30 日内由甲方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本期支付金额按当期结算金额的70%支付,剩余尾款乙方设备退场后 3个月内付清。
五、机械状况及工作范围和内容:
1、机械状况:乙方提供的机械应符合该机型动力、工作量等技术要求,且路码表和计时器完好。乙方提供的机械购买时间应不超过5年或机械的新旧程度在70%以上。
2、工作范围和内容:租用期内,在不损坏机械以及符合该机设计技术要求的条件下,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工作要求,做到多做事,少行走,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中,甲方应派人员现场管理指挥。工作范围和内容如发生变化,不属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
六、其它约定事项:
1、油料费用归属:租用期内 甲 方负责提供本机正常使用所消耗的符合租赁设备要求的燃油, 乙 方承担供应本机润滑油及其它辅助油料。
2、维修费用归属:租用期内机械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3、租赁期间,乙方机手应做好《设备工作记录单》并经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作为租金结算依据。
4、机手工资、补助及食宿等:租用期内乙方提供机手 1 名,机手工资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依据机手表现给予 50 元/月(天)补助(在结算设备租赁费时统一支付给乙方,不直接对机手发放补助)。乙方机手不得随意离岗,甲方应为乙方机手提供食宿等生活事宜。
5、乙方应提供有效的机械合格证、机手操作证、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税务登记证、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授权委托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设备购买发票(若按揭购买,还需提供销售方的有效联系方式)复印件(原件备查)等相关资料,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属于乙方,且该设备不得有属权或债务纠纷。若甲方在租期内发现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与出租机械不符,经查证后,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本次租赁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进出场费),且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6、乙方设备仅供甲方使用,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租乙方设备。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期内,在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内,甲方有权合理调度指挥机手和设备。
2、租期内,甲方提供机手安全工作的条件及劳动保护。
3、租期内,甲方提供机械安全停放的条件并派人员协助乙方看守管理,如发生机械被人为破坏、被盗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报保险,保险不足部分依据法定机关判定由责任方承担。若乙方未购保险,则保险赔付范围之内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指派的机手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和正当指挥,操作技术应达到甲方合理的技术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机手。
5、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6、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据实签认《设备工作记录单》。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期内,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应保证外观整洁、技术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满足施工需要。若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派人修理,每月维修累计时间不能超过 3 天,维修时间超出 3 天后,当月租金按(月租金-月租金/30天×维修天数)结算。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且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理好时,乙方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手续齐全(合格证、技术检验证等)。如因机械设备手续不全而被地方扣留或权属、债务纠纷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损失;派遣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持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的作业操作证,对设备的安全操作,施工工艺等都必须达到甲方相关标准。
3、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设备操作人员要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如乙方设备操作人员不服从甲方的安排,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设备操作人员或终止合同。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期间对机械设备和自身安全负全责。严格按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及接受违章指挥,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机械设备在租赁期间,乙方设备操作人员公休假期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若因事请假,乙方必须在经甲方同意后安排符合要求的操作员代班,但请假时间每月不得超过2天;如乙方设备操作人员私自外出或未按甲方要求销假,甲方按实际天数双倍扣除租金。乙方人员进场前应提供与操作岗位相适应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