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财政收入
一、财政收入的含义与分类
(一)财政收入及其分类
1.政府有四中主要收入来源渠道:
税收、社会缴款、赠与收入和其他收入。
2.《2018年政府收入分类科目》将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税收收入: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非税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例如考务费)、发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8款
债务收入:中央地方政府债务收入
转移性收入:返还收入、一般性转移、专项转移等
(二)衡量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
最小口径:仅指税收收入。
小口径:1.税收收入及纳入财政预算(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不包括政府债务收入、社会缴款。
2.最为常用的一个财政收入口径是我们统计年报对外公布的财政收入即是这个口径。
中口径: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收入+社会保障缴费收入
大口径:全部政府收入。
(二)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二、税收
税收已成为各国政府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只能,凭借其政治权利、依法参与单位
税收的征收的主体是国家,客体是个人和单位。
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