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研讨会发言稿
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严以用权,严字当头,严字是关键。如何理解这个 “严”字,我觉得可以归纳为12个字。
一、用权为民。习总书记讲: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权力,那是服务人民的,不是服务自己的、不是服务家族的、不是服务团伙的。
二、掌握尺度。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弄明白法律规定我们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这里的尺度,它是指国家的、行业的法律法规,企业自身形成的规章制度。
三、遵守规矩。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任何时候都不能凌驾于党纪党规之上,不能搞特权,不能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
这些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还有企业自身形成的制度规范,都是我们所行使权力的标准、规范和界限。涉及到各个层面的领导、负责人,还有严格清晰的分工界限,不能越权越位。那么,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如何做到严以用权?
首先,建立健全制度。xx窑煤矿是一座新建矿井,伴随着矿井建设的推进,我们应超前的、及时的分层次、分系统建立相关的制度体系,让我们一切的生产建设活动都有章可循。
其次,规范议事规则。按照《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包括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