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货经纪合同标准文本准则第一条期货经纪公司使用的期货经纪合同不得与指引相抵触第二条期货经纪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货经纪合同应当将合同样本报送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查第三条期货经纪公司在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前应当向客户出示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及本指引所附客户须知经客户阅读理解并签字确认第四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向客户说明期货经纪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并向客户提示其所负的说明义务客户在书面确认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条款的含义后方可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合同第五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备置期货交易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规则业务规则及其细则等相关文件供客户查询客户有权向期货经纪公司询问上述规则的含义期货经纪公司对于客户的询问有解释的义务第六条期货经纪公司与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应当由客户如实填写开户申请表开户申请表应包括客户资格资金来源从事期货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货交易经验等与资信有关的内容第七条个人客户开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客户开户时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并保证开户行为和代表单位开户的人有正当的授权第八条期货经纪公司应当避免与客户的任何利益冲突保证公平对待所有客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维护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