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业合同
买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卖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品名、规格、价格、数量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总金额: 。
原产国别和生产厂
。
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装运: 。
装运日期: 。
装运港口: 。
卸货港口: 。
保险: 。
装运后由 方投保。
支付条件
按下列第 项条件支付:
采用信用证: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应在交货日前 天,由 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总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予支付。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 天内有效。
托收: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 银行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直接付款: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后 天内,以电汇或航邮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
单据
海运:全套洁净海运提单,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做成空白背书并加注目的港 公司。
空运:空运提单副本一份,标明“运费付讫”/“运费预付”,寄交买方。
航邮:航邮收据副本一份,寄交买方。
发票一式 份,标明合同号和货运唛头,发票根据有关合同详细填写。
由厂商出具的装箱清单一式 份。
由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保证书。
货物装运后立即用电报/信件通知买方。
此外,货发 天内,卖方将上述单据航空邮寄 份, 份直接寄买方, 份直接寄目的港 公司。
装运
FOB条款:
卖方于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前 天,用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号、毛重、装箱尺码和货抵装运港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卖方船运代理 公司________,(电报:________),负责办理租船订舱事宜。
租船公司或其港口代理(或班轮代理),预计船达装运港 天之前,即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等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运,要求卖方与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需要更换运载船舶及船舶提前、推迟抵达时,买方或船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
若船在买方通知日后 天内尚未抵达,则第 天后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若载运船舶如期抵达装运港,卖方因备货未妥而影响装船,则空舱费和滞期费均由卖方承担。
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之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并从吊钩卸下,一切费用和风险属买方。
CFR条款:
在装运期内,卖方负责将货物从装运港运至目的港。不允许转船。
货物经航邮/空运时,卖方于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交货日前 天,以电报/信件把交货预定期、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等通知买方。货物交办发运,卖方即刻以电报/信件将合同号、品名、发票金额、交办日期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装运通知
货物业经全部装船,卖方应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毛重、船名和启航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