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提升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绿化美化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按照政府采购公示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一条工程基本情况
1.1工程名称: 绿化提升工程
1.2工程内容:园区内通道、景观平台、园区周边等绿化
1.3承包方式及范围:包工包料总承包
第二条工期
2.1本工程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管护期二年。工期包括施工期和养护期。其中施工期为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5月3日,工期总天数为40天,养护期从种植完毕至最终交工验收止。
2.2若当年苗木成活率达不到规定标准,应补植补种相应规格、数量的苗木,其养护期相应顺延至少ー个生长期。
2.3除由于自然灾害、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甲方不能及时提供施工图纸和甲方同意工期延迟五种情形外,因乙验收时,不达验收标准的工程,可酌情予以兑现;待下次验收合格后方全部兑清工程款;届时仍不达验收标准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除核实工程量总价款的1%作为罚金。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
3.1施工竣工(核实工程量)、养护期间和交工期满后,验收成活保存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