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订立的明确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书面协议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是律师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活动的书面文件也是明确律师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代理权限的基础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律师作为民事诉讼的委托代理人时应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签订书面的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的发生文书样式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人下称甲方受托人下称乙方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所涉纠纷案诉讼代理人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