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招合作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树立和提升品牌形象,促进产品在乙方店面的高效回转,提高乙方经营利润,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位于 省/区 市
区/镇 街 号 的店招制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店招选店标准:
1、乙方门店位置具有较好的宣传效果。
2、乙方须具有较强的酒销售实力。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公司统一标准要求提供制作素材,委托指定施工单位制作及安装店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店招内容,包括设计图样、装修材质等。
2、店招施工预算由甲方委托施工单位统一制作核算,制作及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更换店招的情况下终止本合同,并按制作和安装费用的 1.5 倍向乙方进行索赔。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对店招图案做出相应调整。
2、乙方经营甲方产品必须诚实守信,不得低价或跨区销售甲方货物,不得刻意经营甲方竞品,不得经营古井贡窜货及假冒产品,一经发现,本协议自动终止,并且甲方有权拆除乙方店招,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将产品陈列于店内最佳位置,陈列标准:①、统一陈列专柜,每个产品面不得低于6个;②、价格签醒目、标价准确;③、活动期间堆头陈列按照甲方标准执行;④、其它宣传物料必须按甲方要求展示。
4、乙方应积极向目标客户群体宣传并推荐产品。
5、乙方保证店招的使用时间不低于 年,并负责店招的日常清洁维护。除因不可抗力外,合同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更换店招,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制作和安装费用的 1.5 倍进行索赔。
三、店招制作及付款
1、乙方店招实际面积 平米,制作及安装费用人民币 圆,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3日内,乙方必须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