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纠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深入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xxx同志总结了2013年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纠风工作,部署了2014年工作,希望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强化主职主责,明确工作重点,以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为核心,做严纪倡廉的坚定者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突出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从严抓党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和根本任务,坚持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监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落实党风建设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一)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要从增强党性入手,各级党员干部要无条件地遵守党的纪律。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忠诚于党;强化组织意识,时刻想到自己是党和组织的人,时刻不忘履行党员义务和责任,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制度,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化党的政治纪律意识。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切实执行组织纪律,自觉接受组织的纪律约束,不能搞特殊、有例外。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必须严格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决不容许自由散漫,自行其是。 (二)持续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两规定一办法”,落实市卫生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切实改进卫生系统工作作风的规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十五个严禁的通知(试行)》等文件精神,紧紧扭住不放松,持之以恒抓建设。要将作风建设规定渗透到日常工作和行为中,使人人成为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制度、转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的模范。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坚决刹住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三)务实清廉为民。全市卫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在党的作风建设中“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医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提高医疗卫生和服务能力等重点工作,突出卫生行业特点,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四风”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改目标措施。同时,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机制,完善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行业特点,深化专项治理,以加强行业自律为中心,做行业纠风的践行者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之年。全市卫生系统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抓住重点,扎实推进卫生行风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严格执行“九不准”,树立行业新风。国家卫计委、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各区、县(市)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学习执行“九不准”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任务来抓。一是广泛开展学习宣传。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采取编辑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学习传达到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二是认真抓好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要把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作为全市卫生系统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具体措施和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 (二)狠抓专项治理,纠正不正之风。扎实开展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顽症痼疾,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坚决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主要针对医疗机构诊疗流程不科学、不畅通,群众看病挂号难、候诊难,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和违规收费,加重群众就医负担等问题进行整治。二是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主要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医药购销和临床服务中擅自采购网外非中标(挂网)药品,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加剧群众“看病贵”等问题进行整治。三是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行为。主要针对江湖游医、假医生等非法开设诊所,公立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范围执业,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扰乱医疗服务秩序等问题进行整治。四是整治套取骗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行为。五是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行为。各区县、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专项整治放在整体工作之中,统一谋划部署,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纠风,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三)打击非法医疗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一是开展打击假冒救护车非法套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为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假冒救护车”非法套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承担本医院范围内打击假冒救护车的责任,加强管理,禁止假冒救护车进入医院,在医院及周边区域发现假冒救护车要及时举报,严禁医院工作人员与假冒救护车人员发生利益关系,有效整顿医疗运行秩序。二是开展打击“黄牛党”专项行动。各大医院要对利用挂号牟利、倒卖号源、扰乱医疗机构诊疗秩序、侵犯患者正当权益的非法人员,进一步加强明察暗访,继续开展打击“黄牛党”专项行动,并加强门急诊挂号和病人急诊转运等环节的管理和工作改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专家难的现象。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要把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办案重点,既严肃查办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又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既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又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既坚决查处重大典型行风案件,又切实解决医疗卫生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媒体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迅速作出反应,立即组织调查,及时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积极回应媒体、接受监督。 三、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权力制约,以加强制度保障为轴心,做源头防腐的执纪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以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实行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常态化。教育是基础,要贯穿行风建设始终,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为重点,创新载体,丰富内容,使教育更贴近实际,更具行业特色。一是学习实践医疗卫生职业精神。结合“服务百姓健康行动”、“三好一满意”创建活动等,大力培育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炼、宣传、践行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将《规范》作为资格考试、考核考评、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落实到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工作行为中,成为其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指引。二是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加强警示教育。运用开办廉政讲堂、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身边发生案例,警醒教育干部职工。三是加强党纪政纪教育。教育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增强法纪观念,明是非、知荣辱,依法执业、廉洁行医。 (二)落实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常态化。医德医风建设是卫生工作的永恒主题。全市卫生系统要建立健全医德医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医德考评制度。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医德医风教育、考评、巡查、投诉等制度,建立医德电子档案,依照卫生部门的规定并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评标准,及时准确客观记录医务人员医德表现,并将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紧密挂钩。二是完善第三方评议行风机制。委托真正的第三方开展行风评议和满意度调查工作,将行风评议结果运用于绩效考核。三是积极发挥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运用社会舆论对医德医风作出评价,弘扬先进,批评不良风气,督促医务人员反省自己的医德行为,从而增强职业责任感。 (三)执行权力运行制约制度常态化。一是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等规定,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设备采购等方面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遵守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