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建委,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建办市函〔2008〕8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安徽省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安徽省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6月21日—22日进行。考试共设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该科目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时 间
考 试 科 目
6月21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2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
二、考试管理模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模式为滚动管理。其中,参加全部科目(即3科)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者,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科目的考试为合格。档案号是考生参加该项考试的唯一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记住档案号,确保成绩有效滚动。
三、报考条件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免试条件按省人事厅、建设厅皖人办发〔2005〕102号文件执行。
四、相关说明
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精神,2008年度起,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按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专业类别进行。
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6个专业的续考人员,报考时在调整后的专业类别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进行报考,其档案号不变,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后核发调整后的专业证书。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生,报考时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
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加强宣传,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指导考生正确报考。
五、 报名时间及办法
全省个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18日,逾期不予补报。报名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及本人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填写《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事部门(在肥省直、中直单位考生到其单位主管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事部门和建设部门共同对本地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各市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处理考生信息(考试名称及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见《安徽省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1),于2008年4月22日将《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送省人事考试院,并通过网络将报考数据上传至省人事考试院FTP站点;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按《在肥省直、中直单位报名信息录入规定》(附件3)处理考生信息,制作数据软盘,于2008年4月22日携带考生报名表、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数据软盘和《200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4)到省人事考试院办理报名手续,届时省人事厅、省建设厅现场对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因违反人事考试纪律依据相关规定处理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