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对芮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
费等现象负责任。
2 .对工厂的有关成本,利润\资金等方面的经济效益指标因措施不力完不成计划负责任。
3. 对由于资金计划不周、管理不善、监督不严、影响生产工作负责任。
二 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帐款、在途资金等由户造成损失负责任。
5. 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任。
6.对成本资金、价格控制管理不严,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工厂经济效益指标完成
负责任-
了.根据工厂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村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
责任。